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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6日    阅读次数: )

震害防御

 一、什么是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七条规定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要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二、什么叫抗震设防要求?
  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制定的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它是在综合考虑地震环境、工程的重要程度、允许的风险水平及要达到的安全目标和国家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主要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动数表述。
  抗震设防简单地说,就是在工程建设时设立防御地震灾害的措施。抗震设防通常通过三个环节来达到: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即确定建筑物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抗震设计,采取基础、结构等抗震措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抗震施工,严格按照抗震设计施工,保证建筑质量。上述三个环节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都必须认真进行。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有什么关系?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是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一种科技行为,是地震科技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体现,凡是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都可以在资质确认的范围内从事此项工作。而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其带有明显行政强制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结果,经授权的评审机构审定通过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审定的结果,综合工程的类别和重要程度等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具有法定效力。

四、为什么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l、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这是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江苏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都做了明确规定。这是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工程建设的百年大计。
  2.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能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既科学合理又经济安全。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不同于一般建设工程,如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简单地套用烈度区划图进行抗震设计,很难符合工程场址的具体条件和工程允许的风险水平。这种抗震设防,显然缺乏科学依据。如果设防偏低,将给工程带来隐患;如果设防偏高,则会增加建设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通常从7度提高到8度工程投资增加10-15%)。
  3、根据《第四代区划图》使用说明的规定,对于地震研究程度比较差的地区和烈度区分界线两侧各8公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不能使用烈度区划图,必需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后,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4.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我国抗震设防技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也是科技进步的要求。随着抗震技术的发展,单一的烈度值已经不能满足抗震设计的需要,而进一步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条件,提供场地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例如对于特大型桥梁、高层建筑等应考虑长周期地震波(远震)的影响。

五、哪些工程和地区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江  苏  省  地  震  局
江 苏 省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震发〔2001〕248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的通知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省地震局、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建设厅经商定,提出的江苏省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暂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本通知所规定的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由省地震局负责解释。
附:江苏省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暂行)
类  型
建 设 工 程 名 称
交通运输 1、500米以上隧道、高速公路、公路干线上的特大桥。2、铁路干线上的特大桥梁;地铁工程。3、国际、国内重要的干线机场。4、2万吨级以上的港口、码头。
能源水利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规划容量80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和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300千伏以上的变电站。2、海洋石油平台;区域性输油、输气管道。3、大型水利枢纽;位于大、中型城市市区内或上游的Ⅰ级挡水坝(堤防);重要泄洪闸、节制闸(Ⅰ级)。4、大、中型城市的大型供气、供水、供热主体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1、高层建筑80米以上,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贸易、金融、商场、宾馆等公共设施。省、市电力调度中心大楼。2、铁路干线上大型站的候车室和枢纽的主要用房。3、大功率(200千瓦以上)广播发射台、省级广播电视中心、20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4、省、市中心长途电信枢纽建筑;邮政枢纽。5、省、市、县级中心医院主体建筑。6、6000座以上体育馆(中心),大型展览馆,存放国家一、二级文物的博物(档案)馆。
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1、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核废料处理工程。2、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质的大中型实验、检验和仓储等工程,以及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剧毒生物制品和天然人工细菌与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等)建筑。3、大中型炼油、化工及石油化工、化纤等工程。
其它工程 1、 重要军事工程、各级人防指挥中心。2、业主、建设单位或其他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地震基本烈度鉴定与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址及周围活断层评价、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场址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场区地震灾害预测等。这些工作内容不是所有工程都要做的,而是根据工程重要程度和安全的需要等来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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