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领导之窗   |   机构设置   |   防震减灾栏 |  知识产权栏
  政务公开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办事指南
政务信息
民营科技企业需求数据库
宿迁市林木产业数据库
 
当前位置:宿迁科技信息网 >> 政务公开 >> 浏览文章
(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4日 )
主要职责
 

科技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制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三)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财政部门管理科学技术支出经费、各类市级科技基金和科技外事经费等。
(四)组织拟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点实验室项目、软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五)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攻关、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农业应用研究、社会发展、基础设施、软科学研究等重点科技和新产品研制、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建设的业务指导、申报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
(六)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及专利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规划;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专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利技术的推广,依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七)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和推广;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八)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激励企业创新的改革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协助组织实施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九)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
(十)指导、协调市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城和苏宿工业园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十一)牵头负责全市科技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评估管理。
(十二)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
(十三)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地震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的技术规范。
(二)组织起草防震减灾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制定本市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应急工作。
(三)提出本地区地震预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协助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监督其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协助省地震局管理本地区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四)管理本市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执法工作,负责本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和评价结果的审查和审定;依法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全市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执法工作。
(五)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承担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及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维护和保护的执法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七)指导县地震局工作,配合省地震局对驻市的省属地震台实行管理;承担市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职责。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办: 江苏省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0号 邮编: 223800
网站维护单位: 东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联系电话: 0527-84358659
苏ICP备05012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