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1日 )
国家星火学校申报
 

 

服务对象

已建的各级培训基地及其它相关培训机构。

办理依据

《关于启动星火学校建设的通知》(国科星办字〔20045号)。

办理条件

1、属于非行政机构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和《星火科技培训管理细则》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好的软硬件条件;

2、所开展的培训业务能有效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并对进一步推动苏北星火带支柱产业和省级以上星火技术密集区、农业综试基地、科技示范园区的主导产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

3、具备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并建立起了相应的培训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办理程序

1、根据国家要求,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填写《星火学校申报书》和编制《星火学校建设方案》,逐级上报;

3、各省辖市科技局初审后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主管处室组织专家咨询,提出安排建议,省科技厅审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并报科技部备案。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在科技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

办事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下午3:00-6:00)

办理处室

省科技厅农村处(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西楼210室)

咨询电话

025-83379768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江苏省科技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龙蟠路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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