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1日 )
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申报
 

服务对象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办理依据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苏科计〔2006100号)、《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苏科计〔2006101号)、《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苏科计〔2006102号)、《江苏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计划管理办法》(苏科计〔2006103号)。

办理条件

1、符合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项目申报通知要求;

2、符合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项目的立项条件。

  办理程序

1、省科技厅发布年度计划指南或项目申报通知,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申报单位按照指南或通知要求,编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逐级上报;

3、省辖市科技局或省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主管处室组织专家咨询(招标项目组织专家评标),提出立项建议;

5、省科技厅审定后,编制《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和《科技计划合同》,由省科技厅会省财政厅以文件形式下达。

收费标准

500元

办理时限

每年6月份底之前下达计划项目。

办事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下午3:00-6:00)

办理处室

省科技厅条件处(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西楼204205)

咨询电话

025-5771534057712955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江苏省科技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龙蟠路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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