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办理依据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苏科计〔2006〕100号)、《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苏科计〔2006〕101号)、《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苏科计〔2006〕102号)、《江苏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计划管理办法》(苏科计〔2006〕103号)。
办理条件
1、符合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项目申报通知要求;
2、符合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项目的立项条件。
办理程序
1、省科技厅发布年度计划指南或项目申报通知,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申报单位按照指南或通知要求,编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逐级上报;
3、省辖市科技局或省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主管处室组织专家咨询(招标项目组织专家评标),提出立项建议;
5、省科技厅审定后,编制《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和《科技计划合同》,由省科技厅会省财政厅以文件形式下达。
收费标准
500元
办理时限
每年6月份底之前下达计划项目。
办事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下午3:00-6:00)
办理处室
省科技厅条件处(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西楼204,205室)
咨询电话
025-57715340,57712955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江苏省科技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龙蟠路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