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1日 )
江苏省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认定
 

 

服务对象

在江苏省内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办理依据

《江苏省两个密集型企业认定实施意见(试行)》(苏科高〔95421号)。

办理条件

1、在国家鼓励的重点高新技术生产领域从事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等;

2、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3、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

4、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占申报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的70%以上;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

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填报《江苏省两个密集型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2、省辖市科技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并初审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咨询,进行现场抽查;

4、省科技厅审核专家咨询意见,讨论决定;

5、发布认定通知、颁发证书。

收费标准

300元

办理时限

430前受理各市两个密集型企业的年度申报;

930前发布认定通知。

办事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下午3:00-6:00)

办理处室

省科技厅高新处(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西楼303309)

咨询电话

025-5771524083212790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江苏省科技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龙蟠路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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