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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机要、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接待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预决算编制及其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县(区)科技局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政策、法规、规章;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研究提出加强科技咨询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科普工作,并承担市科普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指导民营科技工作;负责局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指导“科教兴市(县)”工作。

电话:0527-84358659


综合计划处


  组织拟定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专项科技规划与计划的编制;研究拟订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实施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社会发展科技规划,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和应用基础、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技基金等基础性研究计划;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等社会发展科技试点、示范工作。

  负责拟订科技经费财务管理的制度、会同有关科室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全市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和各项科技发展基金、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建计划;负责科技统计和分析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农村科技进步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协调科技兴农工作,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申报实施省、市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省级星火计划、农业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和“一县一业”项目,负责协调科技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科技进步。

电话:0527-84358661


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组织拟定和修订全市科技成果管理的实施方法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申请省科技成果鉴定,主持省科技厅委托的成果鉴定;组织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和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以及项目的实施进度检查;组织全市科技成果的征集、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表彰奖励和登记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协调市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技术贸易洽谈会和高新技术博览会的参加、参展工作;研究拟定发展技术市场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技术合同法监督实施和全市科研机构与技术开发机构的审批、管理、统计工作,开展科技咨询行业信誉等级评审、咨询专家评定、咨询机构认证登记工作,宏观管理科技第三产业及无形资产评估等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规、法规;草拟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定、实施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负责专利代理机构审查和专利代理人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组织推荐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电话:0527-84388311


国际合作与科技信息处

  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工作计划、协议;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和计划;审核与协调民间重点科技合作交流项目;根据授权承办本市对外交流及处级以下人员参加科技方面的国际学术会议、科技考察、合作研究与开发、科技展览会和非教育系统、非友好城市系统出国留学、进修等方面出国(境)以及相应人员来华审批事项;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反馈、处理及组织实施、管理与业务指导全市科技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拟订全市科技信息管理的政策;指导科技信息中心业务工作。

电话:0527-84358659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负责全市工业科技、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计划、规划的编制;研究拟订和实施全市工业企业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审核申报省以上各类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工业科技计划及火炬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工业计划项目及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示范工程;负责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负责认定新产品;负责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审定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业务指导工作。

电话:0527-8438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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